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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视力、听力不宜就读专业摘要

发布时间:2026-06-09 09:27:51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视力、听力限制条款摘要,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:以下情况为不宜就读专业(院校不得以此拒绝录取,仅专业学习、未来从业存在较大困难,建议慎重报考):

1、屈光不正(近视眼或远视眼),任何一眼矫正到 4.8,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:不宜就读海洋技术、海洋科学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核工程与核技术、生物医学工程、服装设计与工程、飞行器制造工程;专科为上述相近专业。

2、任何一眼矫正到 4.8,镜片度数大于 800 度:不宜就读地矿类、水利类、土建类、动物生产类、水产类、材料类、能源动力类、化工与制药类、武器类、农业工程类、林业工程类、植物生产类、森林资源类、环境生态类、医学类、心理学类、环境与安全类、环境科学类、电子信息科学类、材料科学类、地质学类、大气科学类,以及地理科学、测绘工程、交通工程、交通运输、油气储运工程、船舶与海洋工程、生物工程、草业科学、动物医学;专科为上述相近专业。

3、一眼失明,另一眼矫正到 4.8,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:不宜就读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法学各专业,及应用物理学、应用化学、生物技术、地质学、生态学、环境科学、海洋科学、海洋技术、生物科学、应用心理学等专业。

4、听力受限(两耳听力均在 3 米以内,或一耳听力 5 米、另一耳全聋):不宜就读法学类、外国语言文学类、外交学、新闻学、侦察学、学前教育、音乐学、录音艺术、土木工程、交通运输、动物科学、动物医学、医学类各专业。


本文内容摘录自教育部官方文件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 号),完整原文可查阅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: 点击查看 

注:文中摘录仅为视力、听力相关不宜就读专业条款,完整体检限制规定请查阅官方全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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